近期股权转让公证需求量大,为确保办证秩序和质量,现就相关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一、收费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深发〔2003〕5号)文件精神,我处对民营企业股权转让减半收取公证费(即在广东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基础上减半收费)。民营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股权转让仍按广东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收取公证费。
二、资料准备
为提高办证效率,办证前请大家按我处要求准备好资料及合同,可在我处官网“办证指南”-“商事篇”--“股权转让合同公证”中查看资料要求,或关注“深圳公证处”微信公众号,进入“申办须知”查看资料要求,合同模版可在官网“下载专区”--“公证参考文书”中下载。
三、业务受理点
1.兴业办证点(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3号兴业银行大厦17楼,地铁2、3号线福田站1出口);
2.国投办证点(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国际信托大厦4、5楼,地铁3号线红岭站B出口);
3.天平办证点(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72号天平大厦4楼,地铁2号线景田站D出口);
4.南山办证点(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海岸大厦西座7楼,地铁2、11号线后海站D1、D2出口)。
我处会根据现场情况合理放号,请大家合理安排时间和选择办证点。因现场人流量大,请大家保持安静并耐心等待。
广东省深圳市深圳公证处
2016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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