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实施。针对《民法典》继承编中关于遗嘱执行人及遗产管理人制度的重大变革,我处为了满足人民群众在遗产处置方面的多维度法律服务需求,秉承“对标 示范 合作 创新”的理念,示范开展“公证+律师”双法律服务模式,以公证的规范监督为律师执业增信,建立以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遗产管理人制度模式。我们探索的主要目的,不在于规模、数量的多少,更着眼于促进一种法律行为、制度模式的建立与实践。
我处自去年10月开始面向社会诚挚邀请专业机构,征集遗产管理人(机构)推荐名录。经过一个多月的信息征集,本处遗产管理人(机构)项目得到社会广泛的关注,收到近200家律师事务所的申报材料。通过自主申报、材料审查程序,结合我处工作实际,首批遗产管理人(机构)推荐名录(期限2021年1月12日至2023年1月11日)正式推出,具体名录如下:
首批遗产管理人(机构)推荐名录
(期限2021年1月12日至2023年1月11日)
(排名不分先后)
暂时未入选的律师事务所,仍然可以与我处开展法律业务的全方位合作,包括家事、商事、证据保全、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公证等各项公证业务。我处将于首批遗产管理人(机构)期限届满后,再次开展遗产管理人(机构)推荐名录征集事宜,届时将诚邀广大律师事务所等机构参与支持。
我处全面推进“律师+公证”双法律服务模式,以公证为律所赋能增信,请律所为公证延伸服务,以期更好的实现立遗嘱人的意愿,维护继承人、债权人利益,预防纠纷,减少诉讼,促进家庭和睦,维护社会稳定。
业务咨询电话:0755-83053935 投诉电话:0755-83024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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