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之间的婚姻已名存实亡,十多年里我找不到妻子,现在只希望法院能帮我们离婚。”深圳公证处接到深圳涉外涉港澳台家事审判中心(以下简称为“审判中心”)委托发起家事调查,在一起离婚纠纷案中,原告陈先生因病致残,被鉴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监护人代为起诉解除婚姻关系,可被告陈女士失联十余年,案件处理迟迟无法取得有效进展。
基本案情:“消失的她”
2001年,原告陈先生与被告陈女士登记结婚,婚后双方前往南美洲苏里南共和国共同经营餐馆。几年后,餐厅因经营不善倒闭,双方感情也逐渐走向破裂。2007年,陈先生因父亲去世独自回国,却不想就此与妻子失联至今。十余年里,陈女士从未与陈先生联系,陈先生及家人多处打听均无果。期间,陈先生患上精神疾病,被鉴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弟弟担任监护人。
陈先生的家人不忍陈先生后半辈子还保留着这段名存实亡的婚姻,遂提起离婚诉讼,要求解除陈先生与陈女士的婚姻关系。
审判中心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穷尽各种方式查找陈女士下落,但无论是向公安机关查询出入境信息,还是在《人民日报(海外版)》刊登公告,均无法找到陈女士。公证参与家事调查机制的适时引入,为案件审理提供了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合理节约司法资源的两全之道。
迎来转机:公证参与家事调查
2023年6月26日,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与深圳公证处签订“公证参与司法辅助合作协议”,公证力量正式衔接到司法辅助工作之中,此后在家事案件审理中,深圳公证处可接受审判中心委托开展调查取证等工作,也为本案中突出的“找人难”问题提供了有力辅助。
(深圳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邵宝洲与龙华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师玮出席“公证参与司法辅助合作协议签约仪式”)
合作协议签订后,承办法官委托深圳公证处就陈先生的离婚意愿与陈女士的生活、生存情况,夫妻感情状况等情况进行家事调查。深圳公证处接受委托后,指派两名公证员办理,通过公证行业平台调查了本案当事人婚姻登记信息、人口信息、遗嘱设立信息、公证备案信息、居住地管辖社区等基础情况。
8月11日,公证员根据案件线索中陈女士家庭成员信息不懈查找,联系到陈女士弟弟,得知陈女士已回国且同意离婚,并可与其进行视频沟通。公证员调查工作中获得的这一新线索,终于使案件审理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
婚姻关系妥善解除
8月15日,两名公证员与审判中心家事社工一同上门走访,会见陈先生及其家人,面对面了解到夫妻双方曾尝试在国外办理离婚手续,但因语言不通以及不懂当地法律规定,并未真正解除婚姻关系。在公证员及家事社工的共同努力沟通协调下,陈女士及亲属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工作。公证员及家事社工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注册深圳移动微法院,并成功签署了调解离婚笔录,这场迟了十余年的离婚纠纷终告结束,双方当事人终于能放下多年恩怨,重新开启新生活。这也是深圳公证处签订合作协议后,首次开启家事调查并助力司法机关成功调解纠纷的案件。
(公证员王瑶、王宇星开展家事调查)
在本案司法辅助工作中,深圳公证处两名公证员的专业履职态度、科学高效工作方法与工作效率获得了承办法官与当事人的高度评价。本案顺利办理的成功经验也将在未来的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中推广适用。审判中心法官赵曼琪表示:“离婚案件的境外被告查找非常困难,人民法院在穷尽了查询出入境记录等调查措施后,并未就此放弃,公证参与家事调查的及时推进为家事审判调查工作打开了一片新天地。”
接下来,深圳公证处将致力于持续提供高质量司法辅助类公证服务,适应人民群众对多层次、多领域、个性化、体现公平正义价值的法律服务的需求,助力建设普惠均等、智能精准、便民利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力打造稳定可靠、高质高效的“公证+司法”工作衔接机制,协助缓解人民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推动社会解纷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从而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共享全面依法治国成果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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