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家事篇

遗嘱/遗赠公证 来源:深圳市深圳公证处 发布日期:

公证事项:遗嘱/遗赠公证(遗嘱/遗赠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遗嘱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遗嘱是处理家庭财产的有效方法,通过生前安排身后事的方式能够有效维护家庭和睦。以遗嘱的方式,将本人的财产在自己百年之后遗留给法定继承人的,称之为遗嘱,遗留给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的,称之为遗赠。遗嘱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六种形式。其中,公证遗嘱由专业人士把关、程序严谨完备,在证明遗嘱真实性层面,遗嘱公证享有独特优势。

受理条件:1、学历公证、学位公证、驾驶证公证服务事项全国跨省通办,当事人可在全国任何公证处进行申办。2、除涉及到不动产的公证事项需要到不动产所在地(地级以上市辖区内)公证机构申办以外,公证当事人可以在全省范围内选择相关公证机构申办公证。但,涉及不动产事项除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公证仍然可以全省通办。3、可以点击https://zxsb.szgzc.net.cn/,或关注“深圳公证处”微信公证号,或在微信手机端的“城市服务”中进行公证服务在线预约,部分民商事公证事项可以进行在线申办。

申请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2.婚姻状况证明如有婚史须提供历次婚姻的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如有丧偶的提供已去世配偶的死亡证明 

3.财产权属凭证如不动产权证车辆登记证及行驶证存款凭证 

4.遗嘱人与受益人亲属关系证明 

5.受益人身份证复印件 

6.遗嘱文本 

7.经公证员审核后需要补充的其他证明材料

出证时间:公证法规定15个工作日;我处提供便民服务,国内经济3个工作日(其中委托1个工作日),涉外民事5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收费标准:

广东省公证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表

公证收费标准

备注:(1)此公证事项须申请人亲自办理,不得委托他人申办。 (2)遗嘱所指的财产如果是当事人结婚期间取得的,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每人立遗嘱只能处分属于自己所有的财产份额。如果配偶过世了,配偶所有的财产份额只能通过办理继承公证确定归属。 (3)请申请人自行携带其他有照片的有效证件以备参考,如:居住证、驾照、社保卡、护照、港澳通行证等。 (4)所需提交的资料如无特别注明均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5)申办遗嘱公证须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办证大厅前台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