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我市公证行业持续、稳步、健康发展,更好地为深圳经济特区建设成为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服务,结合我处工作实际,现制定我处五年发展战略及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深圳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解放思想、真抓实干上见实效,把握新契机、谋划新宏图、找准新突破、创造新业绩,努力使我处公证事业发展一直位于全国的前列。
二、总体目标
深圳公证处五年战略及规划的总体目标是:苦练内功,科学规范内部管理机制,根据《深圳公证处暂行管理办法》,做好法定机构改革的配套制度建立健全工作;进一步规范公证法律服务,提升公证服务品质;全面提高公证队伍素质,充实和发展公证员队伍;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手段,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为推进公证事业科学发展做出新成绩,为全面深化改革做出新贡献。
三、内部管理
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内部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努力让公证处的运行更加规范化、透明化和科学化,力求做到让各项工作的开展都有章可依。
(一)行政事务管理
构建涉及决策、执行、报账和监督的系统工程,完善集体讨论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建立和完善了资产管理、物资采购、招标等制度,使权力运用更规范,管理流程更顺畅。
(二)业务管理
注重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加强公证质量监管,规范公证办证流程。开展公证信息化建设,推动知识产权等公证应用,不断为城市建设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
(三)财务管理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财务的管理工作,科学有效地监督和制约我处财产、物资的采购、计量、验收、管理领用等各个环节,对我处各种资源的利用和资金流动进行控制和管理,从而确保我处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
(四)人员管理
加强人员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包括人员招聘办法在内的各项人事制度,确保人员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力求建设成有竞争力的公证队伍,形成良好的人才梯队,为公证处的发展保驾护航。
四、公证硬件、信息化建设
(一)硬件建设
为了树立良好公证形象,营造更加整洁、舒适、优雅的服务环境,为当事人提供更精致、更贴心公证服务。我处将根据需要计划新设立两个办证点,最大可能方便群众办证。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对办公环境进行改善,完善各项场地基础设施的建设,努力推动建设新的总部大楼,力求为当事人提供舒适便捷得办证环境。我处将凝聚公证人智慧,积极服务于前海开发战略实施,助其打造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服务业区域中心、现代化国际化城市经济中心和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区,促进中国公证行业创新发展。
(二)信息化建设
实施公证信息化建设,是推动公证工作法制化、制度化以及改善公证管理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扩大公证宣传的重要举措。我处将进一步完善“在线申办公证系统平台”、“微信申办平台”,满足市民及法人的公证需求。
五、法定机构内部运行机制
(一)岗位设置
公证队伍建设是公证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我处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根据公证事业实际需要把好进人入口关,全面提升全处员工的综合素质,科学制定岗位设置,根据我省、市公证员发展规划,根据公证业务发展状况及现有人员状况,我处拟增加设立3个业务室,五年内完成新净增公证员25人(以内),以及相应配套的其他公证助理人员、公共服务人员和管理人员(新净增65人以内),以满足我市公证法律服务的需要。
(二)分配制度
根据《深圳公证处薪酬分配方案》,完善我处的分配制度,打破在编与非在编的身份限制,实现同工同酬。同时,在已建立的内部绩效考核体系下,进一步修改完善考核指标,使我处的绩效管理更科学更合理。加强薪酬制度的阳光化、规范化水平,为事业发展起到正面的促进作用。
六、成效
(一)以丰富的产品、优质的服务以及良好的体验,力争满足市民及法人的公证需求。
1、充分履行公证预防纠纷职能,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公证是促进市场积极健康发展的重要法律手段,公证机构依法介入经济活动,可以有效预防矛盾纠纷的发生,保障交易安全,促进经济活动依法有序进行。
2、发挥公证的服务、沟通、证明、监督作用,推进特区经济体制改革。公证工作在依法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促进经济方式转变等方面具有独特职能作用。我处将发挥监督保障职能作用,围绕我市经济转型,在重点工程建设、抽签、国有资产重组、整合、企业改制、融资、转让等事项中继续担当重要角色,积极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3、发挥公证法律保障作用,促进特区政府职能转变。公证机构通过依法行使国家赋予的公证证明权,面向有需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公证服务,在政府大力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对微观经济社会事务管理的背景下,能够对经济社会特别是微观私权领域事务发挥监督、引导作用。我处将继续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办理与不动产、公司、知识产权、婚姻财产约定等相关的公证事项,承担起对有关合同、协议和章程的审查义务,开展代办登记等相关业务,进一步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变,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
4、发挥公证的媒介作用,为特区扩大对外开放提供公证服务。公证是一项国际通行的法律证明制度,公证文书具有跨越国家和地区界限的普遍效力。我处出具的公证书发往国外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受到广泛的认可和执行,有力地促进了深圳的对外经济交流。今后,我处将适应新形势、在更大规模、更高层次上为特区对外贸易和利用外资等提供更加专业化的公证法律服务。
(二)产出一批公证成果
1、建立统一的办证标准及流程
我处将积极研究制定适应新的形式的公证质量标准,以规范公证文书制作、流转的各个环节,办证的每一个环节都有科学的质量标准可依,以提高整个公证服务质量。
2、推出更多优质的公证产品
围绕深圳的发展大局,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准确把握现阶段公证服务需求发展变化的新特点、新趋势,进一步加强对新型业务的研究和探索,大力研发及推广以市场化服务为导向的涉房代办业务、房地产金融服务、网络交易等相关公证延伸领域产品。
3、加强公证机制及实务的理论研究
围绕法定机构的改革,继续加强公证体制的研究,为法定机构运行机制在全国公证处的推广提供有益的经验,为公证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注入源源不断地活力。
建立课题研究制度,利用我处创办的《公证理论与实务》杂志平台,发表、收录本处以及外界专业人士关于公证理论与实务的前沿研究,加强传统业务理论创新和新兴业务理论研究。
业务咨询电话:0755-83053935 投诉电话:0755-83024232
纪委电话及邮箱:0755-83026187,cjw@szgzc.net.cn(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